苗栗縣台72線連接台61線西濱道路案,公路局為消除鄉親疑慮,今(30)日在後龍鎮公所4樓禮堂舉辦說明會,聽取地方意見,縣長鍾東錦重視此案,親自到場向鄉親說明,並與反對地主當面溝通。鍾東錦表示,地方建設不能鬆懈,但有反對聲音也要尊重,他會持續與反對地主溝通,希望達成共識,讓公路局放心施作,繼續完成台72線最後一哩路。
台72線延伸至西濱道路案,地方多支持方案一的路線,經費預估96億元、須拆遷5間房屋,其中有3間為鐵皮屋,公路局的立場也針對方案一設計相關計畫。但因日前有人提交300多人反對的陳情書給公路局,公路局說明,若地方沒有共識,就要解除此計畫案,引發地方譁然。
鍾東錦表示,台72線連接台61線西濱道路案,是苗栗縣九宮格路網最後一哩路廊,通車後,除完善本縣高快速公路路網功能,屆時台61線自後龍往返大湖、獅潭及泰安溫泉觀光地區可縮短至30分鐘內到達,進一步健全該縣山海線交通便捷路網、促進後龍在地的交通路廊,並帶動地方產業及觀光發展。
後龍鎮長謝清輝說,台72線連接台61線西濱道路案是地方企盼多年的重要交通建設,通車後將帶動區域聯外更加方便,可說是苗栗縣交通網路的任督二脈。
由於地主宋驊祐在會中陳述反對方案一意見,並向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副分局長呂政安遞交部分地主不同意徵收請願書,也讓說明會未達共識。
鍾東錦對此表示,有些人會害怕改變,但有時候改變會更好。他強調,地方建設不能鬆懈,需要縣府、公所、民意代表及鄉親一起來努力,但有反對聲音一定要尊重,他會持續與反對地主溝通,希望達成共識,讓公路局放心施作,繼續完成台72線最後一哩路。
圖:台72線連接台61線案今(30)日舉辦說明會/苗縣府提供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花蓮報導】「跨局處數位性別暴力防治宣導講師團」成立已滿1年,由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社會處、原住民行政處與花蓮縣警察局等多個單位共同組成,以保障兒少身心健康發展、避免遭人誘騙拍攝性影像為目標。新的學期開始,花蓮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前往太昌國小進行數位性別暴力防治及反詐騙宣導,期望在校園築起一道防護牆,讓孩子在無憂的環境下學習。 隨著數位科技普及,性影像案件受害者也逐步增多,宣導講師透過實際案例與影片解說,說明拍攝、散佈或無故持有性影像等行為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也教導孩子當面對陌生網友利用金錢誘惑、感情勒索等方式索取性影像時,該如何識破誘騙話術,並提醒學生掌握「不拍攝、不索取、不傳送、要報警」等原則,保護自己不落入犯罪陷阱。如果發現自己或他人的性影像遭外流,可利用「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管道,由該機構要求網路業者將不法影像下架,也可撥打110報警專線、113婦幼保護專線求助。 除此之外,網路世界多元複雜,容易使學生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中,宣導講師分享「假投資」、「猜猜我是誰」、「假交友」等新型詐騙手法和注意事項,學生在網路上發展人際關係時,須當心陌生來電及社群軟體不明連結,不要將自己的真實資料隨意透過文字訊息透漏給他人,如果想了解最新詐騙資訊,可利用内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網頁查詢,遇有疑似詐騙行為,可即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交友軟體及手機遊戲普及,兒少性剝削及數位性別暴力犯罪預防與查緝工作是警政的重點工作,除了持續前往花蓮縣各級學校宣導外,建議家長可與孩子一同觀看Youtube頻道「NPACareU 婦幼抱抱」系列影片,將法律知識轉化為生活常識,培養正確婦幼安全意識,讓每一位學子都能保護自己,也守護他人。
18歲的泰國萬國小姐佳麗Kamolwan Chanago在選美初賽舞台上,不慎遇到牙齒貼片脫落的尷尬情況,但她迅速冷靜應對並繼續表演,其從容表現不僅獲得現場好評,更在網路世界引發熱議與讚賞。 泰國萬國小姐(Miss Grand Thailand)2026年選美會日前舉行初賽,18歲的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代表Kamolwan Chanago在舞台上進行自我介紹時,不慎發生牙齒貼片脫落的意外插曲。然而,她展現出過人的從容與鎮定,贏得現場觀眾喝采,並在網路社群上掀起廣泛討論。 根據《Tribune India》報導,此事件發生於3月25日的初賽舞台上。當Kamolwan Chanago介紹到一半時,其牙齒貼片突然鬆脫。她當機立斷,轉過身背對鏡頭,迅速調整好貼片後,立即以自信笑容重回表演,繼續完成自我介紹。這段應變過程被形容為「完美化解」舞台危機。 這段影片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迴響,點擊率突破百萬次,眾多網友紛紛讚揚她的機智與沉著。萬國小姐國際選美(Miss Grand International)的發言人也公開表揚Kamolwan Chanago,稱「為她的自信與舞台表現感到驕傲」。 泰國萬國小姐2026年總決賽已於3月28日舉行,而萬國小姐國際選美大賽則將於今年10月在印度登場。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秉蒼。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民眾黨向中正第一分局申准於115年3月29日0時至22時假凱達格蘭大道辦理集會活動,主辦單位明確表示不歡迎游智彬攜帶水球等道具,中正第一分局遂於中山、徐州路口將渠攔下,並告知相關狀況,惟游民不願配合,於人行道上丟擲水球,現場有行人通行,中正第一分局員警為避免游民無故丟擲水球情形影響行人安全,考量執勤比例原則,經勸導與制止游民,當場進行代保管,過程中游民不配合警方勸阻,鼻端不慎遭渠眼鏡劃傷。 警方表示合法集會應予保障,針對主辦單位不歡迎之行為,依集會遊行法第5條、第21條予以排除,過程中游民丟擲水球之行為恐影響行人通行安全,警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第28條影響最小原則,以適當方式排除,亦屬依法行政之作為。